【反修例】中五生涉蒙面襲警中槍受傷 前高官前一哥均認同警方開槍決定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0/02 13:24

最後更新: 2019/10/03 19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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鄧竟成認為警方行動不應被針對,社會應弄清楚事情因果。(資料圖片)

反修例爭議持續,昨(1日)警方應對示威活動,開過6發子彈,荃灣大河道蒙面18歲中學生涉襲警而被槍擊受傷,現時情況轉為穩定。警務處前處長鄧竟成回應事件稱,警方於回應記者時曾形容當時環境,做法無可厚非及正確。而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則稱,開槍警員做法符合指引,也合情合理。

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鄧竟成認為,警方行動不應被針對,社會應弄清楚事情因果。他認為,社會安定不可以單靠警察執法,應是依賴市民守法,他相信市民也支持言論自由,惟無人會支持暴力。

被問到警方開槍是否符合指引,鄧稱他僅於新聞上,收看節錄片段,詳細情況需向警務處了解。但他認為警隊訓練有素,是龐大組織,相信他們有能力處理。至於警方形容開槍是於「電光火石之間」作出決定,能否說服市民;鄧認為警方向記者形容過當時環境,是無可厚非及正確,他相信市民也要重複收看幾遍新聞片段,才較為明白當時如何發生事件。

黎棟國認為警員開槍是合情合理,也符合指引。(資料圖片)

黎棟國:開槍警員符合指引 合情合理

另一名全國政協委員黎棟國認為,警員開槍是合情合理,也符合指引。他認為,市民初時接獲消息時,相信也認為是「大件事」,對有人受傷感到不開心。然而他按網上片段解釋,指當時多於1人攻擊警員,又有警員營救同袍時被人以相信是鐵通襲擊,倘警員自身以至他人生命感到將受嚴重威脅時,於「電光火石之間」開槍屬符合警例。

黎又相信,示威者手持長鐵通,長度較伸縮警棍長,也較施放胡椒噴霧的距離更遠,於短時間內決定鳴槍,屬警員本能反應。他反問為何市民不能以和平手法,表達訴求。

責任編輯:吳卓峰